為何一年了三聚氰胺還沒有死去?

(來源:鳳凰網)去年12月,段某得知上海郊區某垃圾場里有人丟棄了幾千包奶粉,就大量撿拾賣給趙紅,趙重新罐裝后假冒品牌牛奶出售。后來,有關部門查獲了這批奶粉,1273袋中有1015袋含有三聚氰胺。昨日法院一審認為段某的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判處有期徒刑2年,罰金人民幣1.1萬元。(《東方早報》9月19日)
?
真想不到三聚氰胺事件已經過了一周年,這個名字還沒有死去,居然還在以這樣那樣的方式威脅著公共安全。
?
首先,按《刑法》第144條規定:構成此罪,當事人是“明知”是摻有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,還要銷售。奶粉中摻有三聚氰胺是客觀事實,段是否“明知”有毒?幾千包價格不菲的奶粉,還在保質期內,正常的情況之下,沒有人會扔到垃圾場里;當時又是嚴查三聚氰胺有毒奶粉的高峰期,段不但不可能不知道有毒,而且還會知道是與三聚氰胺有關。另一方面,段雖然自稱只是想撿回些自己吃,也不知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,但是沒有證據證明他和家人吃過這些奶粉,這也從側面證明段“明知”奶粉有問題。所以罪名成立。食品行業有些惡劣的潛規則,按普通人常識都可以判斷原料和產成品是有問題的,生產者、銷售者早已“明知”,卻假裝不知道,以為這樣可以逃過法律嚴懲。其實,這只是掩耳盜鈴,段某已經以身試法了。
?
問題還不止于這些,按去年處理三聚氰胺事件時國家的規定,全部的問題奶粉應該統一上繳、統一銷毀,不允許商家私自處理。什么樣的商家敢于“頂風”在垃圾場里丟棄了幾千包問題奶粉,而沒有依法上繳?可見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,還沒有做到天網恢恢、疏而不漏。
?
而將這些有毒、有害的物質,任意丟棄,對于公共健康安全已經造成了嚴重的威脅。除了本案當事人會用這些奶粉賺黑心錢,更有不少底層百姓可能貪圖小便宜,吃下這些毒奶粉。本案除了追究段某和趙某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的犯罪,還應追究丟棄毒奶粉商家的責任,這才是國家食品安全監管的必需環節,否則類似三聚氰胺的公共安全事件再次發生,不是沒有可能?!叭矍璋穫儭边€沒有死。
?
- [事件]親近大自然更能解孤獨06-29
- [事件]午睡太久影響腦力06-29
- [事件]皮膚莫名淤青咋回事06-29
- [事件]養老服務有了剛性底線06-28
- [事件]尿酸高的人老得快06-28
- [事件]補碘從“全民”轉向“精準”06-28
- [事件]室內過敏原更復雜06-27
- [事件]30歲起就要嚴控血糖06-27
- [書評]徐說內經靈樞06壽夭剛柔之...06-29
- [事件]親近大自然更能解孤獨06-29
- [事件]午睡太久影響腦力06-29
- [事件]皮膚莫名淤青咋回事06-29
- [事件]養老服務有了剛性底線06-28
- [事件]尿酸高的人老得快06-28
- [事件]補碘從“全民”轉向“精準”06-28
- [事件]室內過敏原更復雜06-27

